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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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2019)闽0821民初463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陈**金生、***、***、***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13,130元予以退回。

裁判日期 2020-01-08
发布日期 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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