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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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勤县远大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金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民勤县远大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金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3000000份,金额3000000元,账号×××。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讼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8-27 |
发布日期 | 2020-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