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春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铜梁区腾越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继续对***以重庆春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义承建的重庆市铜梁区新城核心区小学新建工程项目应领取的工程款予以执行。

案件受理费13800元,由重庆春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0-15
发布日期 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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