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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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 |
| 法院 |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原连云港市新浦区人民法院(2012)新商初字第1743号民事调解; 二、驳回原审原告江苏明珠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起诉,移送公安。 案件受理费20200元,不予收取,保全费5000元由原审原告江苏明珠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30 |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