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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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西防城港德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广西防城港德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267.99元(上诉人广西防城港德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已预交1765.7元),减半收取133.99元,由上诉人广西防城港德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0-09-24 |
发布日期 | 2020-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