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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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名下除河北区地纬路6号增1号房产以外其他财产的查封;

二、解除对被申请人***名下除和平区张自忠路160号-1-1102、和平区张自忠路162号-2-1206房产以外其他财产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4-10
发布日期 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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