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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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 遵义云海混凝土有限公司龙坪分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遵义云海混凝土有限公司 遵义佳振建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 法院 |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遵义云海混凝土有限公司名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十字街支行开设银行账号为24×××33号、遵义云海混凝土有限公司龙坪分公司名下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播州支行开设银行账号为52×××48号、***名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常州太湖明珠苑支行开设银行账号为11×××33号的银行存款,合计金额以1980000.00元为限,冻结期限一年。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00元,由申请人贵州炜棠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9-22 |
| 发布日期 | 2020-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