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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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吉林亿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黑0110民初8259号 原告:吉林亿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男,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生月,黑龙江宜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本院在审理原告吉林亿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0年9月17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吉林亿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宋忆宁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六日 法官助理左田 书记员李翠丽 |
裁判日期 | 2020-09-26 |
发布日期 | 2020-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