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保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宜昌市美光家私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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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物权保护纠纷
法院 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驳回原告(反诉被告)美光家私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驳回被告(反诉原告)***的全部反诉请求。

本案本诉案件受理费5080元,由原告(反诉被告)美光家私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2165元,由被告(反诉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13
发布日期 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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