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保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宜昌市美光家私有限责任公司 宜昌市海峰商旅酒店连锁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物权保护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原告(反诉被告)美光家私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驳回被告(反诉原告)***的全部反诉请求。 本案本诉案件受理费5080元,由原告(反诉被告)美光家私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2165元,由被告(反诉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0-13 |
| 发布日期 | 2020-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