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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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1603民初1673号 原告:滨州市沾化区富国街道东杜村民委员会,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54371603ME068049XQ 住所地:滨州市沾化区富国街道东杜村。 负责人:牟增林,系该村主任。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本院在审理原告滨州市沾化区富国街道东杜村民委员会与被告***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滨州市沾化区富国街道东杜村民委员会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滨州市沾化区富国街道东杜村民委员会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原告滨州市沾化区富国街道东杜村民委员会负担。 审判员张梅亮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四日 书记员王美亮 |
裁判日期 | 2020-09-14 |
发布日期 | 2020-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