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24000元。

一审案件受理费400元、减半收取为2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5-20
发布日期 20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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