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罚金
法院 青神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的财产,金额限于4000元。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需要续行冻结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20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7-03
发布日期 2020-11-0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