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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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成都长飞科技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洪雅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洪雅县信安宽带服务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原告***交通事故损失71434.5元。被告***对以上款项负连带赔偿责任。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112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3-27 |
发布日期 | 2020-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