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林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法院 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返还代偿保险金13725元给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林中心支公司;

二、驳回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林中心支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57元,财产保全费78.50元,由被告***负担。

上述第一项判决,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一式八份,上诉于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10
发布日期 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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