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2019)桂0881民初1759号民事判决;

二、***向***退回其购买的Soarsea-13寸超薄超极本轻薄超极本i7商务笔记本i5学手提电脑2台。

一审案件受理费514元,由***负担400元,由***承担11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负担,***多预交的540元由本院予以退回。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8-10
发布日期 20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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