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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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2019)桂0881民初1759号民事判决; 二、***向***退回其购买的Soarsea-13寸超薄超极本轻薄超极本i7商务笔记本i5学手提电脑2台。 一审案件受理费514元,由***负担400元,由***承担11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负担,***多预交的540元由本院予以退回。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8-10 |
发布日期 | 2020-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