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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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隆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隆安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桂0123执恢29号 苏善光、农方义: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苏善光与被执行人农方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过程中,2020年5月6日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农方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尾号1230银行账户存款11828.28元汇入本院银行账户。扣除本案执行费76.28元,已将案件款11752元转付至申请人苏善光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案现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