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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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现金3296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9-17 |
发布日期 | 2020-1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