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1-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黑龙江省肇源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黑龙江省肇源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黑0622执恢153号

张德新、肇源县和平乡和平村村民委员会:

张德新与肇源县和平乡和平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70411.32元,执行费10104.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780515.00元,余款0.32元申请人自愿放弃。本院已于2020年11月6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张德新。至此,张德新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黑0622民初418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六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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