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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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黑龙江省抚远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抚远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黑0833执144号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生,住***。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吴宝祥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已向抚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该单位协助吴宝祥办理位于抚远市抚远镇新区八委、建筑面积45㎡房屋(抚房权证新字第***号)过户登记手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108条规定,抚远市人民法院(2019)黑0833民初727号民事判决书即申请执行人吴宝祥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