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定作合同纠纷
法院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2020)赣0982民初1426号民事判决;

二、上诉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被上诉人江西渡海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92803元;

三、驳回被上诉人江西渡海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856元,诉讼保全费1435元,共计529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7474元,合计12765元,由江西渡海科技有限公司承担5000元,由***、***承担7765元。对巢湖市西圣寺预缴的上诉费3737元予以退回。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0-30
发布日期 20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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