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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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北京达尔文国际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北京达尔文国际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服务费10820元; 二、驳回北京达尔文国际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8元,由北京达尔文国际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32元(已交纳),由***负担36元(限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7-24 |
发布日期 | 2020-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