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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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清远市正通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2018)粤1802民初6723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4852元,可申请本院予以退回。 |
裁判日期 | 2019-12-9 |
发布日期 | 2020-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