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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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集安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集安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0582执恢370号 张凤军、管相雨: 张凤军与管相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000.00元。现已执行到位20000.0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张凤军。至此,张凤军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000.00元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