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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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2020)豫1503民初2932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固始县强宇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诉讼费9816元,二审诉讼费9816元,均由固始县强宇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9-21 |
发布日期 | 2020-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