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2020)川1083执恢482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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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1083执恢482号 罗叔宁、陈建军、陈建刚: 罗叔宁与陈建军、陈建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2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2000元,该款用于发放被执行人陈建军从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的生活费。本院已于2020年9月4日将该款转付给被执行人陈建军)。至此,(2020)川1083执恢482号案件向陈建军发放生活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