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河南华安建设集团漯河分公司 河南华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华安建设集团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1760元,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及副本一式五份,上诉于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裁定则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19-12-31 |
发布日期 | 2020-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