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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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19)浙02行终576号 上诉人(原审第三人)梁利娜,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陈鹏,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金赛斌,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共同委托代理人贺静辉(特别授权代理),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住***。 法定代表人包临江,局长。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宁波凯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住***。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应杰,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上诉人梁利娜因被上诉人陈鹏、金赛斌诉被上诉人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登记一案,不服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29日作出的(2018)浙0205行初57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于2019年11月7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本案按上诉人撤回上诉处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此页无正文) |
裁判日期 | 2019-11-9 |
发布日期 | 2020-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