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追缴违法所得案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11-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罚金
法院 芒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芒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云3103执1230号

杨国亮:

芒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的杨国亮缴纳罚金、追缴违法所得一案,执行标的罚金人民币80000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338944元,共计人民币418944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杨国亮妻子杨贵红于2020年10月16日代被执行人杨国亮缴纳罚金人民币80000元。2020年10月21日,芒市公安局转入本院杨国亮违法所得338944元。至此,芒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的杨国亮罚金、追缴违法所得一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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