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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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云南省芒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云南省芒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云3103执989号 王成、唐安琪、排佐成: 本院在执行王成与唐安琪、排佐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内容为将被执行人唐安琪、排佐成名下位于芒市(兴昌商业广场小区3-1201号)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为(2020)芒不动产权第××号】过户至申请执行人王成名下。经本院立案执行,现申请执行人王成确认该房产已过户至其名下。至此,王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云3103民初1232号民事调解书第二项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