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1-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执行
法院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辽0604执356号

韩晓霞、费洪刚:

申请执行人韩晓霞与被执行人费洪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费洪刚自行给付申请执行人韩晓霞12000元。申请执行人韩晓霞放弃本案其余债权。执行费284元由被执行人费洪刚负担。本院作出的(2020)辽0604民初490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现已执行完毕,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孙 雷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五日

书记员 张博文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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