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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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泰运房地产置业担保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838元,减半收取1419元,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26 |
发布日期 | 2020-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