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池州市强永牧业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安徽省东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池州市强永牧业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本院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此页无正文)

裁判日期 2019-10-23
发布日期 2020-01-0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