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磐基房地产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沪0117民初8055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系***之妻),住***。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浙江省嘉兴市。

被告:上海磐基房地产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叶良,负责人。

原告***、***与被告上海磐基房地产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2020年7月17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450元,减半收取计225元,由原告***、***负担(已付)。

审判员梁峙涛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日

书记员黄思雨

裁判日期 2020-08-20
发布日期 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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