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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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垣曲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西省垣曲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晋0827民初860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约50岁,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3日立案。2020年10月28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邢阿静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张明瑜 书记员王建栋 书记员王建栋 |
裁判日期 | 2020-10-28 |
发布日期 | 2020-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