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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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山西省泽州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西省泽州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晋0525执1189号 本院行政审判庭移送执行。 被执行人段卫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行政审判庭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晋0525民初1732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7月6日移送本院执行局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段卫东缴纳案件受理费116元。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向被执行人段卫东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依法将被执行人段卫东在银行的存款人民币116元划拨至我院账户,该案现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2019)晋0525民初1732号民事判决书段卫东应负担的案件受理费116元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