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保险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博乐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潘东涛位于博乐市××苑的房屋,查封期限为3年,自2020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19日止。

案件申请费1190元,由申请人史**明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0-05-19
发布日期 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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