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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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市分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险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鲁1402执保1489号 申请保全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市分公司,住***。 被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户籍所在地山东省齐河县。 申请保全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市分公司与被申请人***,保险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冻结被申请人***名下中国工商银行,冻结114.92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立案的(2020)鲁1402执保1489号予以部分保全,予以结案。 审判员 胡 东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李媛媛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