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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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万通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中心支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178108.66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800元,保全费1020元,共计6820元,由被告***负担3600元,原告***承担322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8-28 |
发布日期 | 2020-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