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句容市林平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徐州满乾物流有限公司
句容市人民医院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各项损失合计116540.05元;

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1870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148元,减半收取574元,鉴定费2900元,共计3474元,由***负担1218元,***及徐州满乾物流有限公司负担225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0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23
发布日期 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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