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五吉元肥业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财信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 平顶山市贝纳尔有机肥料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 法院 |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平顶山市贝纳尔有机肥料有限公司、河南五吉元肥业有限公司、平顶山市财信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2415714.65元及利息或扣留、提取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5-15 |
| 发布日期 | 2020-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