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四川金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叙永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0524执1222号 申请执行人:四川金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王尚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叙永县人民法院(2020)川0524民初1614号民事调解书,受理了四川金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王尚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的金额为差欠的建房款16164元。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尚海已主动将建房款16164元转入叙永县正东镇普市村村民委员会银行账户。至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规定,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本院地址:四川省叙永县新区邮编:646400 联系人:赵云联系电话:0830-29××××0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