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四川舜诚物流有限公司
成都汇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驿支公司
成都屹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青白江鑫朋康复医院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驿支公司赔偿原告***的损失385,184.55元;

二、被告成都汇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的损失5,372.64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以上给付义务,被告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驿支公司、被告成都汇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875元,由原告***负担1,950元,被告成都汇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负担2,9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9-27
发布日期 2020-11-1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