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 广东兆能供电有限公司 广州卓易能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东兆能供电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广州卓易能源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300万元和违约金300万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受理费53800元,由广东兆能供电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4-28 |
| 发布日期 | 2020-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