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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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
类型 | 结案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裁定书 (2020)鲁06执280号 申请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 被执行人: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住***。 ***: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截止2020年8月24日,应执行债权数额32588434.62元,案件执行费99055元,合计32687489.62元。本院已将32588434.62元发放申请执行人***,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判长 徐芳东 审判员 李春国 审判员 林文江 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 书记员 于澎博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