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济南发展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济南发展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物业服务费4369.9元;

二、驳回原告济南发展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能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9-01
发布日期 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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