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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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肉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禄佳久贸易商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法院 |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辽0203民初5849号 原告:大连肉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辉,董事长。 被告:广州禄佳久贸易商行,住***。 法定代表人:刘元圃,经理。 原告大连肉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禄佳久贸易商行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9日立案,原告大连肉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大连肉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钟薇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七日 书记员陈胜秋 |
裁判日期 | 2020-11-17 |
发布日期 | 202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