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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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总计144413.9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其他同等价值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7-22 |
发布日期 | 2020-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