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皖煤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兴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宿州海源达商贸有限公司 宿州市庆澳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被告宿州市庆澳物质贸易有限公司将其位于宿州市胜利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宿州元一新天地B2#楼0101室至0106室备案登记在***名下的行为。 二、撤销被告宿州市庆澳物质贸易有限公司将其位于宿州市胜利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宿州元一新天地B2#楼0111室至0116室备案登记在***名下的行为。 案件受理费80元,保全费5000元,均由被告宿州市庆澳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提出副本一式4份,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在递交上诉状之日起7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80元。如银行汇款,收款人为:宿州市财政局,开户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宿州城中支行,账号为:12×××75-608。汇款时注明原审案号,写明×××上诉费(通过银行转账的上诉费务必在汇款用途栏中注明编码05301-053101),并在汇款后七日内将银行回执交付我院。否则,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8-12-12 |
| 发布日期 | 2020-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