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1-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佛山汇祺木业有限公司
广西乐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万朗支行
类型 保全案件告知暨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隆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隆安县人民法院

保全案件告知暨结案通知书

(2020)桂0123执保226号

广西乐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佛山汇祺木业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广西乐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佛山汇祺木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中,于2020年8月3日作出(2020)桂0123民初1093号民事裁定书。根据上述裁定书及网络查控系统查询结果,本院对被申请人佛山汇祺木业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采取了相应的保全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院依法冻结被申请人佛山汇祺木业有限公司在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万朗支行07×××48银行账户的存款,冻结额度1382871.61元,冻结到位金额189.39元,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20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17日止)。

对尚在保全期限内的上述被申请人的财产,申请人需要继续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15日前,向本院提出继续保全的书面申请;保全期限届满7日前不申请或逾期申请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不能继续保全的法律后果。

二、本案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告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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