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西粤华金耀物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隆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广西粤华金耀物业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适用小额诉讼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广西粤华金耀物业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0-09-29
发布日期 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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